《血色子午线》是美国作家科马克·麦卡锡创作的长篇小说,初版发表于1985年。故事以美墨战争后历史为背景,部分取材自塞缪尔·张伯伦的自传体回忆录《我的忏悔》,描绘19世纪中期美墨边境的头皮猎人暴行。故事主线为浸染在暴力中的“男孩”离家踏上荒漠,几经辗转加入退伍老兵格兰顿和法官霍尔顿带领的头皮猎人匪帮,在无差别的暴行后几乎全军覆没,二十八年后仅剩的两名幸存者——“男人”和法官——见面,故事在法官的癫狂之舞中结束。
最开始吸引我的是作者神秘的叙述方式,大段直白裸露且不带标点符号宣泄式的语言,让人完全沉浸在窒息燥热生猛的场景中。我感到很兴奋,还模仿着写过一小段——“冷风扑面而来的冰凉触感转换接触地面后转瞬即逝的疼痛迅速由麻木取代密密麻麻奇异的瘙痒袭来永恒的柔软感受扑在鹅毛枕头混杂湿冷泥土气和金属血腥味”。
此外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书中关于荒原景象的描写,带有非常强烈刺眼的金属光泽,整个世界透射出诡异的美,他会用他的想象力把你带到外太空来俯视地球——“朝阳升起时月亮正在西方,隔着大地遥遥相对,太阳白热,而月亮只是苍白的复制品,二者仿佛同一枪膛的两端,在末端之外分别燃烧着无法琢磨的世界。”看到这样的描写感觉脑袋直接炸开了,实在太好了。

整本书充斥着大量类似的描写,对于喜爱此类场景的人来说是一场盛宴。同时,也肯定会让很多观众感到不适难熬,尤其是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在描写赶路、杀戮和纵欲,期间夹杂着法官晦涩的哲学观念宣讲。
《子午线》内外所有的人都在漫长的骑行中炙烤着灵魂,空气沉重的像碾盘,散发出恶臭的身体遭受鞣制一般挂在马背,直至意志作鸟兽散。
直到尤马印第安人在格兰顿及其匪帮控制的科罗拉多河渡口围攻他们,杀死了格兰顿和大部分匪帮成员时,小说迎来了高潮,随后“孩子”脱离了队伍。
旅途的开始总是充满着混乱无序,带着让人烦躁又不安的困惑。仿佛从闷热、潮湿、黏腻、禁锢的产道中,终于生产了出来。
突然声音变得刺耳、空气变得凛冽、灰尘在眼前飞扬,好似法官做出了最终判决,灵魂被关进虚无的牢笼。
法官霍尔顿即随机、无序、先验的化身,他说:“参加者会在合适的时候被告知自己的角色。现在需要的,仅仅是他们到场而已。舞蹈一事,与我们息息相关,其自身完全包含编排、过程和结尾,因此舞者自身就没有必要具备这些。在任何事件中,总体的历史不等于个体的历史,也不等于这些个体历史的总和,无论是谁,都无法最终解释自己为何出现在此,因为该事件存在于什么之中,他甚至都无法知晓。事实上,他要是知道,就不会在此出现,而你也明白,这绝不可能是计划的一部分,如果有计划的话。”
他带着蔑视的笑容,把玩着意义的产物,仔细地凝视并记录下来,仅仅是因为某种可怖的怪癖。又随手丢进从地底渗出的火焰,或扔进某处不知名的山谷裂缝中。
他以破坏为使命,以此侍奉世界的神明——“那种空虚,那种绝望。难道这不正是我们要拿起武器反抗的事物,不是么?难道血不是使灰浆充满黏性的调和剂?法官靠得更近了。你以为死亡是什么,兄弟?我们说一个人以前在现在不在了,是说他怎么了?这些是难懂的谜语么,难道它们不是每个人权限的一部分?如果死亡不是一种代理,还能是什么?”

命运的琴弦在手指按下前已决定会发出何种声音,这场混乱的旋舞无可避免地以踏回最初的一步为终结。
正如《撒旦探戈》中描写——“我必须做出最后的决定。我绝不能继续留在这里。”他重又钻回到被窝里,将头枕在胳膊上,但是不能够闭上眼睛——与其说他被那阵闹鬼似的钟声给吓住了,不如说惊愕于这突如其来的寂静,这可怕的喑哑,因为他感觉到从现在开始,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但是一切全都静止不动。”
这正是大多数人。
我想还有另一种人——绝望是懦弱的,寄托是愚蠢的,愤怒更是白费力气。必要咬着牙,涎着垂在地上的唾液。沉默。背着自己的棺材,背着自己的归宿。前进,不再追问。这就是我的生存方式!无论最终被拢入谁那“巨大而可怕的肉身中”。
